未有環評制度前,行車天橋可以跟民居只相距數呎,東九龍走廊、北角清風街都有居民飽受困擾。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1998年實施,旨在確保在開初階段為發展計劃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並落實紓緩措施以保護環境。香港的環保人士及團體都認同,香港的環評條例先進,但近年多個大型工程項目的環評報告,屢次遭受市民以司法覆核挑戰,到底問題出在哪?究竟是顧問公司的生態調查不夠專業,抑或環團凡發展都反對呢?
條例實施十七年以來,環評報告成為環保團體的阻止大型發展的缺口,如何切實執行環境影響評估,是創造發展與環保雙贏的關鍵。
記者:田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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