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9, 2024

2024-02-03 重啟23條

回歸26年,香港第六屆特區政府重新啟動《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程序。《基本法》23條本身列明,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安的罪行。相比2002年首次嘗試立法,本港現已訂立《港區國安法》,涵蓋了23條其中兩類罪行,政府今次推出的諮詢草案,會如何涵蓋餘下的五類罪行呢?有意見指條文中關於煽動意圖、國家秘密等定義較以往收窄,會否影響普羅大眾呢?新增的境外干預罪,又會否限制本港政黨組織到海外交流?
記者:張尚賢、李芊芊、李咏潼、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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