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5, 2015

2015-10-07 起訴曾蔭權

前特首曾蔭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廉署落案起訴,事件擾攘三年半,卒之進入司法程序。廉署的兩項控罪包括指曾蔭權擔任特首期間,在行會討論數碼電台的牌照申請時,沒有披露他正與其大股東黃楚標商討深圳東海花園一住宅單位的租約;及建議何周禮應獲授勳時,沒有披露何受聘為他進行室內設計工程。

另外,傳媒披露曾蔭權曾多次接受富豪款待,但今次案件沒有涉及。特首作為香港首長涉貪,對香港的反貪形象有否衝擊?今次被控,可否為港挽回形象?事件曝光三年多,才作出兩項不涉及防賄條例的檢控,反映了甚麼?早前曾蔭權還出席北京閱兵,他的被起訴,是全國反貪大勢下的產品?
記者: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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