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17

2017-02-25 曾蔭權入獄

前特首曾蔭權五年前被傳媒揭發接受連串利益,經廉署調查後,律政司年半前正式落案起訴。三項罪名第一項是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第二、三項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針對他沒向行會申報與數碼牌照申請者的物業往來,及向物業設計師受勳。

第一項罪名,上周五陪審團無法作出裁決,第二項裁定罪名成立,第三項罪名不成立,本周三法官判曾蔭權監禁二十個月。曾蔭權案的來龍去脈為何?曾經是香港最高級的官員,為何會成為階下囚?
記者:蔡千紅、陳淑欣、趙俊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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