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5, 2014

2014-03-13 億元爭議

去年特首梁振英提出地區施政理念:「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掌握」,並於《施政報告》提出為每一區額外預留一億元,即合共十八億元一次過撥款,讓區議會在今屆任期推展社區重點項目。十八區區議會原定去年三月底前提交初步建議,然而民政事務總署去年尾才集齊各區建議。事隔一年,一億元何處去?自二零零八年,政府為提升區議會職能,向十八區區議會每年撥款共三億,用作興建地區小型工程,撥款是否用得其所?區議會職能有否提升?我們從元朗區一個足球場說起。
記者:蔡千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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